晨報記者 李曉明 張豈凡
  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宣佈廢止勞動教養制度,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,健全社區矯正制度。這標志著,延續近60年的勞教制度退出歷史舞臺。
  據記者瞭解,目前“勞教廢止”仍在走程序,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宣佈廢止。但事實上,在《決定》出台之前,各地關於勞教所的改革已悄然進行。今年1月7日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提出勞教制度改革。之後,各省區市相繼召開政法工作會議及勞教和戒毒工作會議,就勞教改革和轉型機制進行了部署。
  各地推進速度如何?
  審批早停止 人員已解教
  雲南省政法委在今年2月表示,雲南將停止對涉及國家安全、纏訪鬧訪、醜化領導人形象等三種行為的勞教審批,對其他違法情形的勞教審批嚴格控制。這是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後,首個宣佈對勞教制度採取改變措施的省份。
  陝西省的政法工作會議也作出決定,公安機關不再向勞教機關送交勞教人員。陝西省勞教局工作人員日前介紹稱,該省勞教人員僅剩下10餘名。四川省勞教局也表示,該省全部勞教人員已不到10人。
  湖南省勞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“唐慧事件”之後,湖南便不再新審批勞教人員,原有勞教人員已經逐步消化完畢。
  在上海,11月19日召開的“廢止勞教制度 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工作推進會”上也透露,目前上海市勞教制度廢止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,收教人員已全部依法解教。
  江蘇全省的勞教人員也在8月底就已全部回歸社會。
  由於各地勞教審批早已停止,勞教對象大多數已自行消化,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長王公義日前接受採訪時稱,全國現有勞教人員估計不足3萬人。
  勞教人員怎麼辦?
  改為社區矯正 每月報到
  勞教制度被廢除後,對於輕微違法又不構成犯罪的行為的處罰,將形成空缺。勞教廢除後,被解教的人員,以及之後輕微違法的人員,將如何處罰?
  中國犯罪學會副會長陳忠林表示,勞教制度中合理的功能應當在別的法律中予以保留。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也表示,對輕微違法的慣犯、累犯,比如說吸毒人群的復吸人員、連續多次違法的人員,小偷小摸每次偷的不多,多次違法,定不了罪,治安處罰拘留7天又過輕,對這些人可進行教育矯治。
  據媒體報道,之前在甘肅蘭州、山東濟南、江蘇南京、河南鄭州四個城市就已經展開勞教制度的改革試點,勞動教養制度被“違法行為教育矯治”所取代。另一方面,更為人們熟悉的“社區矯正”試點,2002年起已先後在上海、北京、山東等25個省區市開展。
  那麼,“社區矯正”又是怎樣的一種形式?接受“矯正”的人員又會受到怎樣的約束呢?長沙的被矯正人員李宇(化名)的生活是這樣的:首先要到所在區司法局錄入指紋、照片等個人信息,然後再在手機上安裝GPS定位系統,再去所屬司法所報到,社區矯正生活才算正式開始。“矯正對象每個月來一次,按指紋打卡,交一份思想彙報,我們安排一到兩次集體勞動,不定時組織學習,其他時間他們和普通人生活無異。”據司法所負責人介紹,如果矯正人員需要離開長沙,則需提前請假。至於集體勞動,會安排打掃公共衛生、上街鏟除小廣告、口香糖等。
  而對於李宇來說,每月一次的報到也一直在提醒自己遵紀守法的重要性。他感覺自己的生活和出事前幾乎沒有兩樣,在朋友中,社區矯正也不是避諱的話題。
  勞教所怎麼辦?
  大多轉型為戒毒所
  勞教人員被逐步消化,勞教所的轉型也正在低調上演,變為戒毒所成為一種趨勢。
  記者瞭解到,自2008年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》出台後,勞教部門增加了強制隔離戒毒的新職能,全國多數勞教所也陸續加掛起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牌子。以湖南為例,湖南省勞教局門口,還加掛了湖南省戒毒管理局的牌子。在長沙星沙勞教所門口,“長沙市星沙勞動教養管理所”和“長沙市星沙強制隔離戒毒所”併列著刻在一起,勞教所和戒毒所已成了同一個地方。
  四川省勞教局研究室主任彭朝陽日前介紹,該省勞教機構已經基本完成了工作轉型。近年來隨著接收的吸毒人員越來越多,勞教人員逐步減少,四川省勞教機關就開始進行了職能轉型,很多勞教所轉為只接收強制戒毒人員、不再接收勞教人員。
  今年5月,江蘇省各勞教場所已經全部實現工作職能向強制隔離戒毒的轉型。同一時期,河北秦皇島、山東棗莊、遼寧朝陽等地的一批勞教場所也舉行“強制戒毒所”掛牌儀式,勞教場所主要職能將逐步轉向強制戒毒。
  除了戒毒所,還有為數不多的勞教所轉型為監獄。隨著今年七八月份最後一名勞教人員離開,北京市兩處勞教場所也換牌,職能轉為收押因觸犯法律而被判處拘役、有期徒刑等短刑犯的場所。
  (原標題:社區矯正生活:手機裝GPS每月報到,上街清除小廣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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